2025年-2028年娄底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042.招标编号:cjzb
3.采购内容、预算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采购投递电动三轮车整车租赁服务,预计采购数量273辆(含电池),年度预算:1373220元,3年总预算:4119660元。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
标段划分 |
采购品目 |
采购 数量 |
预算单价(含税,元/月/台) |
年预算(元) |
3年总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6030整车租赁 |
204 |
380 |
930240 |
2790720 |
|
6050整车租赁 |
69 |
535 |
442980 |
1328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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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备用电池租赁 |
160 |
视情况而定是否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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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估算金额合计 |
1373220 |
4119660 |
注:控制价含裸车租金、上牌费用、管理费、租赁期间车辆的所有维保费用、税金、运输、保险及装卸费等。本次6050备用电池租赁费不包含在总预算中,视情况而定是否备用。
资金落实情况:费用由娄底市邮政分公司成本列支。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蓄电池租赁、电动自行车销售等内容。
4.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
4.3投标人须承诺租赁标的物必须为质量合格的、满足使用标准、已合法上牌的电动三轮车。遇交通部门出具新政策的情形,应当根据新政策的要求进行调整,保持车辆的持续合法性。(提供书面承诺)
4.4供应商须在本地(娄底城区)有固定维修点且每个区县不低于一家。(若为自有维修机构的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维修点为设备厂商的自有维修机构或设备厂商的定点合作维修机构的则需提供厂商关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经销证明及设备厂商的自有维修机构或设备厂商的定点合作维修机构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同时投标单位书面承诺供应商租赁期间可在对应县区提供指定维修站并确保车辆免费正常维修和保养。)
4.5本项目接受原制造厂商和代理商投标,如非制造厂商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原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和供货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4.6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若中标后招标人下单首批租赁车辆后20日历日内完成车辆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其中首批所有供货车辆必须为在项目所在地上牌),后续下单的租赁车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上牌,由招标人负责购买保险。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首批车辆供货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4.7投标单位须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财务季度报告)。
4.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4.9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2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娄底市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娄底市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4.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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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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