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云计算重庆基地项目(四期)土建施工机电工程消防部分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2025-07-04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消防工程包含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消防电话、消防广播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集中控制型应急疏散指示系统、通风、桥架及设备安装、排烟及厨房排油烟系统、管、线、盒预留预埋等);消防检测、缺陷责任的修改、消防工程验收、保修、过程档案移交(不低于8份,实际按需提供)、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合同所约定的施工段落均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工程变更情况和服务实施的进度情况予以调整)。工作范围还包含消防管道接入室外附近消防栓或消防闸阀井(不包括井施工)。返工、修补修缮责任划分:如前期土建主体、装饰装修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因安装工程原因造成破坏破损,需进行返工、修补修缮的情况,由劳务施工队伍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相应发生的全部费用。

1.2服务时间: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年,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最终以业主规定为准。

1.3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5采购预算:522.9万元(不含税)。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522.9万元(不含税),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7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1.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                                                                                                                                                                                                                                    2.2资质要求:

(1)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2)参选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人员中任一人。

2.3业绩要求:参选人应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签订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的同类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双方主体、签订时间等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提供框架合同,提供的订单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时间及金额。如无订单的则提供框架协议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证明材料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执行时间及金额。如提供批量项目证明的,则每个项目都应注明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   

2.4团队人员要求:

需提供80人的项目交付团队,后期交付中严格按照提供的名单打卡,不允许人员更换。需提供以下人员资料:

(1)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6名,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提供质量员6名,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提供施工员6名,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提供管道技术中级工程师1名、电气设备安装中级工程师1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5)特种作业人员至少18名:包括

①.至少6名电工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②.至少6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③.至少6名高处作业,须具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或登高架设作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书如需提供原件备查,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2.5保险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6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纳入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通信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10)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8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9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报名和比选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5年 7  月  4 日-2025年  7 月 11  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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