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平市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执法)招标公告

2025-07-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1]R

项目名称:南平市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执法)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南平市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执法)):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8,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69900-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1(批) ① 设备符合招标要求; ②按照国家最新通知要求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所提供产品须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③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2,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开箱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分公司的名义前来投标,但必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提供上级公司的财务报告、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04 至 2025-07-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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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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