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5年江汉区分公司业务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04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5年江汉区分公司业务外包项目,预估预算规模3539698.30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商业客户电信业务的营销与服务,主要包括负责客户发展与维系保有,电信增值业务发展,信息化应用项目实施,进行用户业务订单处理,开展区域营销渠道的拓展、维系与服务支撑管理,负责市场信息收集上报,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提供营销业务外呼服务和满意度回访服务等。网格渠道的拓展、销售落地及运营发展工作,主要包括承担各项发展指标,承接网格渠道拓展计划和合作模式,承接并实施网格渠道的运营策略,组织实施营销活动,负责网格渠道销售组织,网格渠道客户关系的建立和维系,收集市场动态,提供营销业务外呼服务和满意度回访服务等。
1.2.2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 成交人数量:1个;份额:100%。
1.2.4 ★服务期:商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网格: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1.2.5 ★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 ★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区局 |
类别 |
预估收入 |
价值积分 |
重点业务专项 |
|||
存量收入提成比例限价 |
增量收入提成比例限价 |
含税预估规模(元) |
含税单价限价 (元/分) |
含税预估规模(元) |
含税限价(元) |
||
江汉区分公司 |
商客 |
2.50% |
8.00% |
680000.00 |
3.50 |
407998.50 |
272000.00 |
网格 |
1.20% |
7.50% |
1089847.80 |
3.50 |
653912.00 |
435940.00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询比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类型:业务运营类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提供证书证明材料。
2.5 财务要求:
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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