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石桥市永安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引入“环保管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7项目编号:Jp5-
项目名称:2025年大石桥市永安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引入“环保管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18125
最高限价(元):24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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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如出现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发票及检测报告,采购人审查合格后结算,由市财政部门按进度付款。
3、★服务内容: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对大石桥市永安污水处理厂(含装配式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并负责以下工作:
(1)配合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统一调度工作;
(2)负责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监管,对进出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督,发现水质异常立即上报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出具解决方案;
(3)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线、泵站巡查,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出具解决方案;
(4)负责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监督,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出具解决方案;
(5)对涉水企业出水水质进行检测(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期普查对管辖区域涉水企业出水水质进行检测)。
(6)做好对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请示报告工作(配合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对疑似点位取水检测,配合辖区检测大旱河下游点位,并对辖区涉水企业进行监管)。
(7)对于管辖区域的其他重点涉水企业安装在线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8)对污水厂的设备、设施的维护,日常的运行状态进行监管;每周至少巡查两次,检查相关数据记录、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同时每周不定时的对进、出口水质进行检测。
(9)调查和监督排放到污水厂所有涉水企业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是否存在偷排现象;
(10)对排放到污水厂所有涉水企业的水质每月进行4次检测,并监管污水去向;
(11)负责对排入污水厂的管网进行巡查、监管。同时每月对管网涉及到的提升泵站进行4次检测,检测因子为15项,并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检查情况;
(12)不允许企业排放污水时,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外排、偷排污水现象;
(13)接受政府安排的污水输送、抢修、临时水质检测、专家论证会等临时工作。
4、★采样点位:(1)大石桥市永安污水处理厂、装配式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的废水入口、出口、入水管线、泵站、河道。
涉水企业如下:营口永壮铝塑型材有限公司、营口鑫利达铝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恒远铝业有限公司、营口瑞达铝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永盛铜材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永顺铝业有限公司、辽宁丰华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大石桥市博洛铺江南食品罐头厂、大石桥市龙山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大石桥市通源食品有限公司、大石桥市博盛食品厂等40个检测点位。
5、★采样频率:每周检测1次,每次取2个有效样品。
6、★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化验员8人;巡查员8名,分2班倒,每天24小时在岗,每组最少4人。
7、★监测报告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出检测报告。
8、其他事项: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如出现采购文件规定的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11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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