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枚乘路校区智慧教室讲台墙面粉刷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06本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枚乘路校区智慧教室讲台墙面粉刷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淮阴工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第一标段: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智慧教室讲台墙面粉刷工程人民币103523.92
元; 第二标段: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智慧教室讲台墙面粉刷工程人民币133355.67元;
投标人可全部投标,或可投部分标段,但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封装在材料袋中。
按标段顺序开标,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得同时中两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智慧教室讲台墙面粉刷工程
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智慧教室讲台墙面粉刷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智慧教室讲台墙面粉刷工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受聘或职业:①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
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其与投标人签
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
缴费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智慧教室讲台墙面粉刷工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受聘或职业:①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
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
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其与投标人签
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
缴费证明;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7 08:30到2025-07-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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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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