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承销商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7-07项目编号:CBN
项目名称: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承销商招标项目
年化承销费率最高限价:0.1%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1 |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承销商 |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采购需求: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可分次申报,具体实施时,采购人根据资金需求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需在接到发行方书面通知,并报采购人确认后发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机构;
2、投标人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投标人总行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认的开展相应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质;
4、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的,须提供总行或分行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
5、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7月7日至 2025年7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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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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