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襄阳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次服务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公告
2025-07-07
采购编号:15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襄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襄阳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 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附件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 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 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 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 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 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 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 ”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 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 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应答人不得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 ”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清算信息 ”的查询 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 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 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 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 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 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其他。
类别 |
安全质量要求 |
施工 |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
服务 |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 款和 3.2 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 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 宜。
3.7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 年 7 月 7 日-2025 年 7 月 11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 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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