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2025-2027年无线网基站市电引入、改造、维修施工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07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集中采购,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2025-2027年无线网基站市电引入、改造、维修施工项目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详述:无线维护中心在无线网络维护中,需要对部分无线设备进行市电接入,更改接电位置,转供电改直供电,接电相关故障维修等工作,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采购预估金额:含税80万元。

(3)项目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设备材料、施工质量均符合中国电信、供电公司、国家相关要求。(5)合同有效期:(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合同终止)

①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年;

②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

(5)单项目交付期: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完成。

(6)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7)项目保修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实计算。

(8)成交人数量:1人。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地点

1

无线网基站市电引入、改造、维修施工项目

详见技术规范书

江苏省海安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1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报价采用报打折系数的方式(非下浮率),本次最高限价设为100.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盖章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并盖章。

2.1.2控股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增值税发票: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1.5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本次询比范围内容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内容须涵盖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买方信息等,同时提供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汇总表,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扫描件加盖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

2.1.6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试、修)类均为四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7团队人员:人员要求人员要求提供以下拟投入该项目的人员名单、证书扫描件、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2025年3月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所服务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注册类证书注册单位需与所服务单位一致: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②项目经理1名,具备需具有国家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④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2.1.8意外保险:供应商拟参与该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所属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的雇主责任险及针对该项目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项保险个人保额为100万(含)以上。未办理雇主责任险及针对该项目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参与该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单项保险个人保额为100万(含)以上雇主责任险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提供承诺书并盖章)

2.1.9协调能力:我单位承诺能够协调好与当地供电部门就供电相关事宜。

2.1.10合同签订承诺书: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时须如实填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得瞒报误报、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盖章)

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近两年(自2023年7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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