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海西州大柴旦行委矿山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200万千瓦一期50万千瓦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建筑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合同已签订具备采购条件。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海西州大柴旦行委矿山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200万千瓦一期50万千瓦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海西州大柴旦行委矿山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200万千瓦一期50万千瓦光储项目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建筑工程
2.2项目地点: 青海省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地区
2.3项目规模: 33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2.4采购工作内容:
施工范围及界限划分:对标段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直至投产以及修补缺陷的全过程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环保负责。承担本工程建筑施工、验收、移交、保修以及与之相关的或为完成该工作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330KV升压站建筑工程:
升压站土建工程、材料采购、地面电缆土建,以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升压站建筑工程包括配电室、GIS室围墙、柴油发电机房、道路及硬化、给排水、电缆沟、设备基础、架构基础、装饰装修工程等相关工作。
(2)330kV送出线路建筑工程
送出线路铁塔基础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铁塔接地工程、电缆沟开挖及回填、水土保持、基坑及电缆沟开挖回填,施工便道及恢复,环评与水保施工、验收等手续及协调费用,项目建设管理,甲供材料卸货、二次倒运与保管、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手续办理等。
对侧变电站改造和扩容等相关工作,直至通过并网验收。
(3)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其他辅助工程施工(例如民事及相关协调费等)。本工程弃土由分包单位负责解决。
2.5计划工期:计划作业天数:136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7月1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采购包号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标准。
2.7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专用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3业绩要求
无。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请于2025年 7 月 8 日至2025年 7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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