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5年专营店经营中心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8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5年专营店经营中心业务外包项目,预估含税规模40359993.35元。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
标段一:负责自有营业厅对外经营,人员的招聘配置管理,负责营业厅服务规范、营业受理、现场管理、商品推介、投诉接待、用户咨询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接营业厅重点专项工作、积累相应价值积分,提供营销业务外呼服务和满意度回访服务等,全面完成营业厅各项业务发展目标。招标范围:包括洪山广场营业厅、八大家营业厅、武昌分部(紫阳路营业厅、白沙洲营业厅、徐东营业厅、民主路营业厅、积玉桥营业厅)、洪山分部(街道口营业厅、鲁巷营业厅、光谷创业街营业厅、金融港营业厅)、江岸分部(天津路营业厅、花桥营业厅、江大路营业厅、二七路营业厅、营房村营业厅)、江汉分部(友谊路营业厅、唐家墩营业厅、常青花园营业厅、常青路营业厅、堤角营业厅、古田营业厅)、汉阳分部(钟家村营业厅、十里铺营业厅、吴家山营业厅)。
标段二:主要包含武汉市电信业务的甩单受理及相关服务支撑工作,预估服务量为675070件(本项目服务量为预估,结算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标段三:负责专营店服务规范、营业受理、现场管理、商品推介、投诉接待、用户咨询等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满意度回访服务等,全面完成专营店各项业务发展目标。预估服务量为444525件(本项目服务量为预估,结算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40359993.35元(含税);
1.2.3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1.2.4质量要求:合格;
1.2.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湖北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1.3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标段 |
标段内容 |
中标份额 |
预估金额(含税) |
份额分配原则 |
标段一 |
营业厅业务外包 |
100% |
3149.8215万元 |
第一中标人 |
标段二 |
甩单业务外包 |
100% |
460.687395万元 |
第一中标人 |
标段三 |
专营店派驻业务外包 |
100% |
425.490440万元 |
第一中标人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
标段一 |
存量、增量业务收入 |
存量业务收入结算标准 |
增量业务收入结算标准 |
2.1% |
21% |
||
价值积分 |
含税单价(元/分) |
||
1.05 |
|||
重点业务专项 |
含税折扣系数 |
||
100% |
|||
标段二 |
业务类型 |
不含税单价(元/件) |
|
受理支撑复杂业务 |
9.66 |
||
受理支撑简单业务 |
3.99 |
||
受理支撑红名单业务 |
0.21 |
||
受理支撑外呼业务(线上已接通) |
3.99 |
||
标段三 |
融合 |
9.03 |
|
高值 |
9.03 |
||
存量提档 |
9.03 |
||
重点合约 |
9.03 |
||
移动 |
9.03 |
||
宽带发展 |
9.03 |
||
FTTR |
9.03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业务运营类)。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1.4.(针对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2.1.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