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计量器具委外检定项目采购公告

2025-07-08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 ,现就 计量器具委外检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登录后查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竞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竞价人须须提供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含铁道货车车辆计量器具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件。

4、业绩要求:须提供五份近三年(2022-2024年)来从事同类(指铁道货车车辆计量器具)检测、校准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含具体校准项目);其中需提供二份同类(指铁道货车车辆计量器具)检测、校准服务收入到20万元以上的合同,并提供检测、校准服务收入的发票复印件;提供一份含有磁力吊(永磁起重器)检测、校准服务的合同复印件。

5、竞价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人员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计量器具检测的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否则,相关报名均无效。

7、为了磁力吊(永磁起重器)安全使用,竞价人所在实验室应通过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与CMA校验检测资质认证并提供能力附件,检测标准应执行JB/T10687-2006.5.3、JB/T10687-2006.5.4、JB/T10687-2006.5.7。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7 月 9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7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