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基钻井废弃物处理处置及利用项目泥浆收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基钻井废弃物处理处置及利用项目泥浆收集服务(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地面集输工程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基钻井废弃物处理处置及利用项目泥浆收集服务。

2、招标范围:根据水基钻井废弃物处理处置及利用项目泥浆收集要求,派遣满足项目需求的人员及车辆往返于青海省茫崖市花土沟地区、南翼山地区、英东地区及青海省格尔木市涩北地区各作业井收集水基泥浆,并分别拉运至就近的花土沟、南翼山、英东、涩北的泥浆处理站,预计水基泥浆27万吨;再将各处理站产生的泥饼拉运至相应的暂存池,检测合格后分别拉运至花土沟、南翼山、英东、涩北指定地点,预计泥饼16.2万吨;最终水基泥浆及泥饼的数量以现场过磅量为准。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4、服务地点:青海省茫崖市花土沟地区、南翼山地区、英东地区及青海省格尔木市涩北地区。

5、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其它组织或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4.投标人配备的运输车辆必须是自卸车(翻斗车),若自卸车(翻斗车)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照片;若自卸车(翻斗车)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相应的购置发票、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照片、租赁合同或协议,证件所有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名称一致。每台自卸车(翻斗车)对应一名驾驶员,提供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 5.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与本项目类似的泥浆拉运业绩证明1个(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且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的清晰扫描件)。 5.投标人最低设备配置要求:挖掘机4台,固定50装载机(斗容3m³)4台,密闭式自卸车(翻斗车)8辆,吸污车4辆,25方自卸车(翻斗车)4辆(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照片、租赁合同或协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5-07-08 17:00:00至截止时间2025-07-14 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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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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