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广州西福河堤防及配套水利设施工程预制U型板桩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7-09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1 |
预制U型板桩 |
U-JS-700-Ⅱ-15、单桩长度15m,截面高度700mm |
m |
7680.00 |
说明:
1、本次竞价规格型号、数量仅为暂估算量,供货数量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由于买方需求变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甚至导致不采购,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拟采购货物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
2、响应人应到采购人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运输路线及卸料位置进行充分了解,考察费用由响应人自理。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7月30日至本项目结束。
3、交货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科技教育城西福河中国水电基础局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本工程预制U型板桩型号U-JS-700-II-15,单桩长度15m,截面高度700mm,其力学性能应满足JC/T2602-2021《预应力混凝土U型板桩》中国建材行业标准;及广东省水利协会T/GDHES 003-2024《预应力混凝土U型板桩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
5、质保期:货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2年。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6.1报价人为生产商或代理商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6.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3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6.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表正本一份(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上传到平台),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8、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竞价采购条款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和服务相同,则以最终谈判结果最优供应商为首选成交人。
9、报价有效期:60天。
10、支付和结算方式:银行汇款
10.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每月26日办理结算,结算完毕后供货方开具当期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由响应人提出书面返还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0.2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场单价。
11、验收:响应人根据采购人物资需求数量分批次送货,响应人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应按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
12、违约责任:逾期未交货而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由供应方承担。
13、技术规格偏离说明: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14、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4.1采购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4.2竞价采购文件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评议。
14.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函不予评审,报价不完整,缺项、漏项不予评审。
三、竞价文件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前获取询比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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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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