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开发院公用动力设备设施运维招标公告

2025-07-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详见《2025年度商用车开发院设备零星维修项目技术文件》、《解放商用车开发院公用动力运维技术规格书》及《商用车开发院公用动力运维项目技术要求》

2.1标段名称:商用车开发院公用动力设备设施运维

2.2建设地点:商用车开发院

2.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有,折扣系数0.74,实际结算金额=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审计部门审定值×折扣系数(如委托其他单位或部门进行审计的须在委托单中明确约定)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文件要求和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外埠企业须按照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2023、2024年审计报告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深度查验截图(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报告查验截图免于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查验结果中报告所有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报告年度符合本项目要求、显示财务报表关键指标一致;

2)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

3)投标人应确保在开标当日其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处于解密状态并可进行深度查验。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类似业绩是指公用动力设备设施运维框架业绩。

3.1.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注册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4)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经理的社保参保证明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项目经理信息(项目经理信息以开标当日吉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5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类似业绩是指公用动力设备设施运维框架业绩;

5)合同等证明资料应能体现出项目经理的姓名。

3.1.6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合理且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和资料员,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上述人员应具备与岗位对应的上岗资格。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拟担任岗位;

2)上述人员的岗位证书扫描件;

3)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参保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财务有效,使用总公司的业绩、人员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8日20:00至2025年7月15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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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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