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市中心医院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0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0000.00 元
最高限价:728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5F001408750 |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 | 1 | 批 | 8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以上资格要求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5.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5.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16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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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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