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可燃气体报警器检验采购公告
2025-07-09项目名称: | 2025年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可燃气体报警器检验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 2025年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可燃气体报警器检验; 1.2项目概况:检验可燃气体报警器1621台,**有害气体报警器185台,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预计费用94万元(不含税) 1.3服务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1.4计划投资:人民币 94 万元(不含税) 1.5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单位: | 第八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服务商应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包括必要的技术水平和行业资质。应具备各类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校准资质,应提供相应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提供影印件,影印件名称应注明对应检定项目名称,便于审核、查阅),应包含可燃气体、硫化氢气体、二氧化硫气体、一氧化碳气体、氨气、氧气等。 2.5供应商/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①谈判人累计失信分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谈判人累计失信分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谈判人累计失信分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谈判人累计失信分达到10.5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5年07月10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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