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电蓄热锅炉采购项目(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09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该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京哈高速与龙栖湾大道交汇处西侧400米,总建筑面积7245.14平方米。因整体建设要求,现采购电蓄热锅炉1台。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凌海车辆救援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电蓄热锅炉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验收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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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止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供货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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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提供产品任务的成员承担。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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