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乳液型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 项目名称: 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5年乳液型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 预算单价为 18425 元 /吨,一年总量暂按 60 吨计,具体按实际供货数量计算。预算总价为 110.55万 元,高于预算单价或预算总价的均作无效标论处;

3 .招标需求: 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的供货(含产品的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运输(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卸货)、直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 .合同履行期限: 365天 ;

5.质保期:一年;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规定: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2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2.3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2. 4 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 (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 5 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 2020〕123号)执行;

2. 6 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 <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3. 2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 7 月 31 日 15 时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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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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