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萍乡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萍乡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期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300t,建设2条350t/d、1条6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配2台额定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原飞灰产生量约10000t/a,固化飞灰年产生量约12800t/a。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中节能萍乡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具体位置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螯合剂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1)螯合剂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代理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螯合剂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类似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如投标人提供螯合剂供货合同,则合同中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应包含飞灰稳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飞灰处理服务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一个螯合剂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螯合剂制造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按照无效处理。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到2025年07月17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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