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字媒体技术摄影摄像实训室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0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字媒体技术摄影摄像实训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123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字媒体技术摄影摄像实训室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字媒体技术摄影摄像实训室采购项目设施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属于货物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须需根据所投标设备(产品)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制造业)”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4.申请人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者身份证;③、根据《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鼓励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黔南财采〔2024〕2号),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实行承诺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1.如供应商没有提交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应提供其满足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将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经调查核实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请州财政局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④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17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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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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