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临夏全州医院院前急救及车载定位建设项目设备框架采购询比公告

2025-07-10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州卫健委要求,临夏全州各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需进行院前急救及车载定位设备升级改造。对此我方积极跟进商机情况,临夏全州各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共120所已有107所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完成合同签约,后续将陆续完成剩余医院项目建设的合同签约。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临夏全州医院院前急救及车载定位建设项目设备框架采购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院前急救及车载定位设备升级改造,车载定位一体机,可实现收发命令单、反馈救护车状态、导航定位、跟病患联系、通话录音等功能。现需采购急救车载终端、视频车载终端、院前电子病历等相关设备。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份额执行完毕或服务期限到期本框架终止,重新采购。

1.2.1   项目规模:3300000.00元(含税)

1.3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任一单项响应报价(不含税)高于相应的单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单项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采购明细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1

急救车载终端

10177.00

2

视频车载终端

5663.72

3

院前电子病历

6194.69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5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1.6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急救车载终端、视频车载终端),应提供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官方核查渠道为: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网上服务-证书查询(网址: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2.1.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急救车载终端、视频车载终端)生产资格证明材料和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响应主要产品(急救车载终端、视频车载终端)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其响应均将被否决。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1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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