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政企客户综合安防系统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101.1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政企客户综合安防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主要内容:
标包名称 |
包含产品/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标包预算(元/不含增值税) |
标包1 |
安防门禁、监控、后端平台系统设备一批及实施过程中系统集成、耗材、设备安装调试 |
1 |
项 |
309942.39 |
标包2 |
为网络异常情况提供故障排除、处理服务,提供包括网络线路维护、网络优化等工作,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 |
1 |
项 |
43716.98 |
合计 |
353659.37 |
1.2.2服务地点:广西玉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标包1交付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正式进入使用期。
1.2.4标包2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5标包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质量验收标准。
1.2.8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将确定2名成交供应商,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采购主要内容1.2.1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响应多个标包,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标包2最高响应总价为43716.98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标包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主要产品【人脸指纹门禁、人脸门禁一体机、录像机】制造商出具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函。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响应,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家代理商同时响应,则该品牌型号的代理商响应均无效。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同时参加的,其代理商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2.1.5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交换机、千兆核心交换机、核心汇聚交换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供应商应至少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同类安防系统的设备销售或集成服务或维护维保有效业绩一份。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名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双方须均为非自然人,业绩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日期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标包2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2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2供应商应至少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同类网络系统或系统集成项目的安装或维护维保有效业绩一份。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名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双方须均为非自然人,业绩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日期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15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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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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