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装备分公司喷丸机及空压机设备采购公告

2025-07-11
项目名称:装备分公司喷丸机及空压机设备采购

截标/开标时间:2025-7-16 10:00:00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7-11 8:29:35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5-7-14 18:00:54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装备分公司刮板回收喷丸(砂)机、螺杆空压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1、工程概况: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装备分公司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小东庄,地处津塘公路和京山铁路之间,距东丽区政府直线距离10公里,与军粮城北站(高铁站)隔墙相邻,距离天津港33公里,距离天津滨海机场19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全场区地势地平,海拔在3米左右,地下水丰富,地下设备需充分考虑防渗、防潮功能;平均气温14.9℃,年极端最高气温40.9℃,年极端最低气温-14.6℃,年降水总量569.1毫米。拟装配1套管道产品表面处理设备。
2、采购范围:
(1)喷丸(砂)机1套,包括喷砂系统、砂料回收、分离系统、除尘系统及配套的喷砂用台车及轨道。
(2)螺杆空压机、配套储气罐及连接管线。
(3)本设备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按技术要求在招标方现场提交合格的产品。工程内容包括:设计、制造、预验收、运输、检验、安装调试、试车、终验收,直至交付使用。
3、设备使用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小东庄电建路2号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装备分公司院内。
4、付款条件:到货款:50%,安装投运款:45%,质保金:5%。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为喷丸(砂)设备、除尘设备生产厂家。
(2)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
(4)须具有近3年内国内同类型设备业绩至少3个,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接喷丸(砂)设备的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发票、签字盖章页等)。
以上要求响应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响应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7-11 9:00 至 2025-7-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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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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