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温岭石塘200MW滩涂光伏消浪设施项目甲板货船招标公告

2025-07-11

公告截止时间:2025-07-18 10:00:00

浙江温岭石塘200MW滩涂光伏消浪设施项目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温岭石塘200MW滩涂光伏消浪设施项目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甲板货船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浙江温岭石塘200MW滩涂光伏消浪设施项目位于位于台州温岭市松门镇南海涂,位于东经121.56°,北纬28.31°,省道S324靠近建设场地,占地面积约为2940亩,项目地距离温岭主城约36km,交通便利。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松门项目)正在建设,为实现对光伏场区的保护,在工程场区外侧的主波浪方向上,设置透水性的防波措施,通过消浪设施的建设,要求消浪设施透浪系数不大于0.5时,以有效降低波浪的影响,满足工程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包括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最低配员证书(除非机动船外)、船舶技术参数表等);

(4)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几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具有履行甲板货船租赁合同范围内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业绩至少2份(合同文件及对应销售发票一份)。

(4)其他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3 投标人中标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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