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化化工罐区罐容优化项目容器采购选商公告
2025-07-11项目名称: | 广东石化化工罐区罐容优化项目容器采购公开选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本次拟采购物资为广东石化化工罐区罐容优化项目容器采购,资金已批复。本次公开询价,将依据采购结果最终批复意见,与拟成交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并要求其按照我方要求按需送货。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大南海工业园区广东石化公司库房。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报名的供货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需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参与报名的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石油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 5、本次招标产品应遵循的规范、标准法规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6、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具有物资权限2304 中类容器准入产品的制造商。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状态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均为无效。 特别提示:如果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广东石化公司的质量抽查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处于暂停采购的产品或被暂停企业交易资格的其资格将被取消。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区域内应用于炼化装置中,至少2台直径3000mm及以上容器供货业绩(不含改造项目)。须提供上述业绩销售合同复印件、发票扫描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直径)、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并有联系人电话,原件备查,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业绩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8、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及以上资质证书。 9、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需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否则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导致生产出现问题,造成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下载填写《报名表》。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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