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压吸式固液分离机在优化煤泥水处理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2025-07-11
一、招标条件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压吸式固液分离机在优化煤泥水处理工艺的研究与应用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压吸式固液分离机在优化煤泥水处理工艺的研究与应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二号煤矿指定地点。

2.2项目概况:研究将压吸式固液分离这一技术应用于煤泥水处理的工艺,同时降低煤泥水可能对环境污染的风险,对选煤行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进意义,该工艺研发成功后,可以大幅减少设备数量、降低电耗,减少设备事故、减少维护量,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济效益。

2.3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利用新型设备—压吸式固液分离机优化煤泥水处理工艺进行研究;2.对优化的煤泥水处理工艺在提高粗煤泥的回收率等方面进行研究;3.对优化的煤泥水处理工艺中的新型压吸式固液分离机的技术参数与回收粗煤泥的效果关系进行研究。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研究内容的现状调研、现场勘查、资料搜集、技术交底、整理数据、工业性试验,汇总成果进行验收、鉴定等。

2.4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高等院校、或研发机构、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且为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2)项目负责人:熟悉煤炭洗选加工工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个人资格证明;

团队成员:至少2名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需提供个人职称证明。

3.2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查验原件的权利。

四、其他要求

4.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要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矿井洗选专业科研项目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必须要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4.2专利专著要求: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有效发明专利或专著3项以上(含3项),需提供证明文件。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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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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