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省胸科医院智慧门诊系统及智慧医疗终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委托,对其河北省胸科医院智慧门诊系统及智慧医疗终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招标人作为河北省胸科医院银医合作的唯一银行,为提升医院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助力医院有效提升患者服务体验及医院财务管理水平,拟对医院智慧门诊系统及智慧医疗终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采购预算:337.5万元。

2.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测试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2.5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拟选取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最终入选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具有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已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1.2特定资格要求:无。

3.2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投标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日查询为准。

(5)其他要求: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被民生银行列入禁止投标、禁用或退出期内;不存在损害民生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民生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投标人须具备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得转包,提供书面承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7 月11日 09:00 至2025年7月17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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