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昌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宜昌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5年8月-2028年1月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1
3、项目名称:宜昌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2025年8月-2028年1月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50(万元)

6、最高限价:750(万元)

7、采购需求:

公开遴选一家供应商承担宜昌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肉类、水产类、饮品类、蔬果类、米面油类、干货调料类等,同时还包括食材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028年1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2日至2025年07月31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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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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