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厦漳泉城际铁路(厦门段)勘察设计3标项目船舶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1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厦漳泉城际铁路(厦门段)勘察设计3标项目船舶设备租赁服务,招标人为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厦门段线路全长53.4公里,其中地下线长度14.6公里、越岭海域及环保段15.8公里;设8座车站,其中新建车站7座、预留车站1座。其中3标段(跨东海域段土建工程勘察设计):跨东海域段,共1个区间,包括翔安侧U型槽(含)~中埔站(原新高崎站)(不含)(里程范围YCK94+740~YCK122+638)。起自翔安侧U型槽,终至中埔站(原新高崎站),线路全长9.5km,盾构段8.2km,水域段6.5km。其中大盾构(YCK95+750~YCK103+197.8)直径为12.4m,底板高程为0.39~-64.72m,双洞小盾构(YCK103+474.8~YCK104+756.2)直径为8.3m,底板高程为-9.84~-20.1m。

2.2招标内容:

为保障厦漳泉城际铁路(厦门段)勘察设计3标项目勘察工作正常进行,租赁工作船,工作船包含船长及相关辅助人员等,包含开航油料及防污染费用(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2.4工期:预计3个月,具体工期满足建设单位工期要求。

2.5项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实施方必须为投标方原单位,严禁转包或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管理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船舶设备租赁类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至今)内至少具有一项海上勘察船舶设备租赁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3投标单位须拥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租赁的全部设备,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因设备原因耽误工期。有动力船须有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吨位在350吨以上。

3.4 投标单位须根据租赁的船舶数量,配备一定数量的机组人员(人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发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请于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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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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