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岛基地综合训练馆屋面维修更换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2025-07-11
项目名称:连岛基地综合训练馆屋面维修更换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13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30615.41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因海边高盐高湿环境侵蚀,综合训练馆屋顶钢结构整体锈蚀严重,局部维修无法彻底解决漏雨及安全隐患,需要整体维修更换。屋面面积约2700㎡,需完成原屋面拆除清理、原网架结构防腐处理、选择保温防漏耐腐蚀效果好的板材进行安装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执行,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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