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025年供热管网系统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2025-07-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025年供热管网系统综合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2.2项目规模:标段一: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200MW机组)2025年供热管网系统综合治理(老城区);标段二: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200MW机组)2025年供热管网系统综合治理(新城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标段一40天,标段二4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技术改造-2025年供热管网系统综合治理一标段(老城区)(CHDTDZ059/19-QT-14601):对二次网改造新建直埋管道、预制直埋保温管约6711米;三次网改造新建楼内立杠约16039米、安装阀门约760台、入户装置约3360套等;同时对诚达换热站、香柏换热站、解放换热站设备10台波纹管式换热器及9台循环水泵进行改造。

(2)其他技术改造-2025年供热管网系统综合治理二标段(新城区)(CHDTDZ059/19-QT-14602):对二次网改造新建直埋管道、预制直埋保温管约8118米;三次网改造新建楼内立杠约17712米、安装阀门约840台、入户装置约3720套等;同时对满融热力站、浑农热力站、白松热力站设备7台波纹管式换热器及6台循环水泵进行改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2025年供热管网系统综合治理一标段(老城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

8.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两项供热系统管网施工合同业绩,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两项换热站新建或改造合同业绩,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技术改造-2025年供热管网系统综合治理二标段(新城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

8.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两项供热系统管网施工合同业绩,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两项换热站新建或改造合同业绩,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11 15:102025-07-18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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