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环保汕头潮南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出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11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保汕头潮南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出售)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18年已投运。本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750吨,年处理能力63.875万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综合利用(对炉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本项目炉渣处理与利用所需的所有工艺方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项目运行及维护、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存放、装运以及项目炉渣间进行炉渣装车时的炉渣吊起重机的运行操作及相关区域保洁等一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自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古楼山大坷尾洋厂区内运至投标人炉渣处理场所。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类似项目炉渣处置业绩。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为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对炉渣进行处置的。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到2025年07月25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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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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