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中试基地项目起重机招标公告

2025-07-11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中试基地项目-起重机,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文号:项目备案告知书,2411-150271-04-01-728870,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朝阳路以东,腾飞大街以南,凌云路以北,星辉路以西。

2.批准文号:项目备案告知书,2411-150271-04-01-728870

3.工程规模与招标范围: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中试基地项目-起重机,内容包括:F1-F6车间24台20T双梁桥式起重机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

4.标段编号:A1502002025051601002002

5.项目名称: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中试基地项目-起重机

6.交货期:90日历天

7.计划投资:约6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

1.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

(2)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申请。同一品牌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就同一标段进行投标申请。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无;

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

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需要再派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只需提前登录、签到、在线参加开标、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即可。

(2)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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