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桂郴高速9标广告宣传物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桂郴高速9标广告宣传物料采购项目采购工作。如你单位有意向参与,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湖南省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桂东至郴州段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77.03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上限控制价(元) |
供货期(月) |
定价模式 |
备注 |
1 |
广告宣传物料 |
/ |
批 |
1 |
770302.94 |
48 |
固定单价 |
详细清单详见附件1(桂郴高速9标广告宣传物料采购报价清单) |
(二)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广告宣传物料合同第6.2条
(三)验收方式:以项目实际验收合格经双方签收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交货期限:自2025年7月份开始供货至项目施工结束。
(五)供货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桂郴高速9标各施工点
(六)响应保证金:无
(七)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所列供应商名单的排序不分名次,仅按候选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
3.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4.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4.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3)响应开启后供应商放弃成交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结算付款方式:月结,一票制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本月20日,供需双方依据需方验收签认质量合同的数量进行结算。供方已向需方出具合格的材料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需方以银行存款或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向供方支付该批次货款总额的95%,余下的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该部分在当期材料无质量问题前提下,作为下期货款一并无息支付。【如供方月20日后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该期的结算数据做为下下个月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批依据】。
3.票据交付方式:邮寄或当面交付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比例及方式:贰万元整(¥20000.00),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成交通知书未规定的,在合同签订前足额交纳,否则可按供应商放弃成交处理,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另行选择供应商。
3.现金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完毕,且供应商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后30天内,由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报价供应商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产能核定规则。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6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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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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