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服务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2025-07-14一、项目概况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础设施服务 :提供安全可靠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包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隐私计算平台、平台对接运营服务等。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为数据主管部门、运营单位、数商企业、数据使用者和数据主体(个人/企业)搭建了可信可控的数据运营和流通基础设施,让数据在共享、流通、使用过程中确保原始数据“可用不可见、”,使用过程“使用可计量、过程可回溯”,为数据运营和流通多方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重要商务条款
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授权运营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完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隐私计算平台的部署建设和接口对接开发】。
3. 服务期:中标人建设完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隐私计算平台的部署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负责提供3年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智慧城市指挥中心)。
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运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应具备10年以上(含)工作经验(以毕业时间为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具备牵头制定项目交付工作计划,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协调项目资源、统筹人员管理,统筹平台整体建设及运营工作的相关能力。
6.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组建1支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核心骨干专家1名,具备工信部认证的数据资产管理师(中级),服务团队人员5名,具备CCRC-DCO(数据合规官)或CCRC-DSO(数据安全官或CISP-DSG(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
7. 付款方式:1期: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33%;2期:中标人完成运维服务18个月后,根据招标人考核打分情况支付2期合同价款,支付比例为合同暂定总价款的33%减去考核扣款后的剩余款项;3期:合同务期满后,根据招标人考核打分情况支付3期合同价款,支付比例为合同暂定总价款的34%减去考核扣款后的剩余款项。(具体付款方式以实际招采项目合同条款规定为准,此处条款仅供报价参考)。
三、报价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1. 请投标人根据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及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服务费、运维费、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市场询价方式: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14日15时00分至2025年7月17日15时0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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