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路南延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41.1本招标项目 白鹤路 南延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局[2023]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拓新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拓新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交通信号灯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局[2023]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经开区。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新建白鹤路南延线及相邻道路约3.5公里,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市政照明、雨污水管网及标识标牌等,项目投资额:32000万元。
2.3 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交通信号灯工程清单内的设备采购,包括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维保及售后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材料招标为1个标段。
2.6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2.7交货地点、交货期:交货地点:荣县经开区;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日内。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机动车信号灯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机动车信号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15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06日 09时00分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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