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5年元江县茉莉花交易市场支付结算系统服务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2025-07-141.1 项目概况:为全面提升茉莉花交易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优化交易流程,提高运营效率,拟开发一套定制化的茉莉花交易支付结算系统。该系统将基于现代信息技术,针对茉莉花交易的特殊性和实际需求,构建集交易管理、质量检测、资金结算、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平台。通过系统化、标准化、数字化的管理手段,实现从农户登记、产品质检、交易匹配、支付结算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安全高效。预估采购金额含税210000.00元。
1.2 采购内容:系统维护清单
序号 |
功能分类 |
功能简述 |
1 |
账户管理 |
账户创建、认证、资金流向管理、账户状态管理 |
2 |
数据采集与集成 |
花农信息导入、交易数据整合、数据加密与校验 |
3 |
实时花价管理 |
花价管理及操作历史记录、花价调整记录 |
4 |
支付结算 |
二维码扫码支付、支付流程对接、交易凭证生成 |
5 |
多级查询与报表 |
角色过滤查询、多条件筛选、报表生成与导出 |
6 |
系统管理与维护 |
操作日志记录、设备状态监控、权限变更审批 |
7 |
数据校验与纠错 |
导入数据校验、交易数据异常处理、批量数据校验 |
8 |
消息通知 |
短信通知、异步通知处理、通知模板管理 |
9 |
资金监管与审计 |
资金流向记录、异常检测、审计报告生成 |
10 |
外部对接 |
智能秤数据接入、农信社系统对接、接口调用日志 |
11 |
培训与支持 |
操作指南、反馈收集与处理、常见问题解答 |
1.3 服务期限:维保期为36个月(从项目初验完成时间开始计算),在维保期内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1.4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210000.00元。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 业绩要求:须具备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公开谈判文件公告发出之日止)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技术服务类或系统维护类),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7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7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3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响应。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8时30分--2025年7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