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计量器具校准招标公告

2025-07-14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计量器具校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计量器具校准。根据《计量法》、《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碳排放管理要求,我公司涉及产品质量、环境监测、煤质分析等方面的计量器具需经有资质单位校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校准清单:

序号

测量设备名称

数量

1

电子密度计

3台

2

自动蒸馏测定仪

2台

3

低温恒温槽

2台

4

恒温水浴/沙浴锅

2台

5

马弗炉

3台

6

电热鼓风干燥箱

7台

7

可见分光光度计

2台

8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2台

9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3台

10

库伦法水分水分测定仪

1台

11

氧弹量热仪

4台

12

工业分析仪

3套

13

灰挥测试仪

2台

14

定硫仪

2台

15

光波水分测试仪

1台

16

水分测定仪

1台

17

灰熔融性测试仪

3台

18

电子秤

1台

19

铜片腐蚀率仪

1台

20

氟化物测定仪

1台

21

硅酸根分析仪

2台

22

酸度计

2台

23

钠度计

2台

24

电导率仪

2台

25

总氮测定仪

2台

26

IRME-R型红外气体分析仪

1台

27

四合一便携式气体分析仪

130台

28

露点仪

1台

29

微量氧分析仪

1台

30

玻璃温度计

6支

31

粉尘测定仪

1台

32

烟尘烟气分析仪

1台

33

热电偶

36支

34

温湿度计

3台

35

空盒气压表

2台

36

汉普仪量气筒

2台

37

氧弹

4台

38

玻璃量具

80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出具有效的政府管理部门认可的校准报告的人,从招标部门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4.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4.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4.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6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4.7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8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4.9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4日17时00分到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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