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电子集约化送达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电子集约化送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电子集约化送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 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 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