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曲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曲阜市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A包)征集公告

2025-07-14
项目名称:曲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曲阜市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0.0万元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响应请慎重。

由用车单位与入围的定点服务供应商直接结算。

最高限价:1(折扣率)

采购需求:为规范曲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曲阜市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降低公务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开展本次征集活动。本项目分为A、B两包,其中A包为小微型客车租赁类项目,租赁车型包括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含SUV)和新能源小微型客车;B包为中大型客运车辆租赁项目,租赁车型包括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

入围供应商的数量: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A包、B包入围供应商数量均为不高于参与响应报价的实际合格供应商数量8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且两个包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

协议履行期限: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征集入围结果有效期结束后,在新的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正式公布之前,继续延用前一期的采购协议及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类供应商(响应A包)所投车辆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规定要求,并向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中大型客运车辆租赁供应商(响应B包)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车客运类,省内、省际均可),所投车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车辆道路运输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响应报价处理。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8月06日0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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