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鲁木齐物流中心闲置铁路货场、专用线开展招商项目(奎屯东)招标公告

2025-07-14
一、招商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物流中心

二、招商项目名称:乌物流中心闲置铁路货场、专用线开展招商项目

三、招商条件:《乌鲁木齐物流中心 2025 年第二十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

奎屯东货场: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团结南街奎屯火车站东侧,货场有风雨棚2座,货物线4条。货一线全长526米,带风雨棚站台面积6480平方米;货二线全长454米;货三线全长649米,带风雨棚站台面积5256平方米;货四线全长898米;奎屯货场地面硬化21245平方米。

2、项目资金来源:/。                                                                             

3、项目地点:奎屯东货场

五、招商范围:根据管辖区域划分1个包件,1个具体地理位置为1个包件。

(1)奎屯东货场:到发的货物主要品类有:化工、煤炭、石油、棉花、饮食品、化肥、粮食、纺织品、钢铁、其他等。

六、经营业态: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经营项目

七、租赁期限:3年。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四)按《招商文件》约定提交《竞商文件》并已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按底价3%收取,需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出具加盖公章的履约金承诺书,承诺按照包件总额中商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中商人中商后签订合同时,竞商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内履约保证金。

(五)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六)竞商人在近三年(2022年5月-2025年5月)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书面承诺书;

(七)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参与招商;

(八)在我公司合作期内合同无应收债权;

(九)竞商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投标截止日)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九、双方责任及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其他要求):

(一)中商企业需按照《招商文件》明确的要求开展经营,增加经营项目或服务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并需经招商人同意。

(二)招商资产涉及的经营项目,竞商人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经营项目。

(三)经营项目不得转租、转借、抵押、担保等。

(四)招商代理服务费由中商方交付。

(五)竞商保证金为:奎屯东货场(包件1):4.74万元。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按照首年招商底价的3%收取,须由竟商单位账户缴纳。出具加盖公章的履约金承诺书,承诺按照包件总额中商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10%。未中商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在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签订后,按原账户退还。以上费用需在竞商截止时间前缴纳,电汇支付,未缴纳的竞商人不得参与招商。

竞商保证金

(一)竞商人必须按照招商人规定数额缴纳竞商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给招商人。

(二)竞商保证金支付方式:由竞商人银行账户对公支付。

(三)招商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书。

(四)未中商的竞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予以退回。

(五)中商单位的竞商保证金在与招商人正式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后予以返还。如招商人有其他要求,按要求执行。

(六)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竞商保证金:

1、竞商人在竞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竞商书;

2、中商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如有)。

3、中商人(包含中商人前三名)放弃中商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商人可取消其中商资格,并没收其竞商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一)中商人必须按照招商人规定数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给招商人。

(二)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由中商人银行账户对公支付。

(三)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中商人在签订合同后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约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商人(包含中商人前三名)放弃中商项目的,已缴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乌物流中心以现状交接场地、设施,前期设施设备启用及合同履约期间的日常维保全部由中商单位负责。

十、招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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