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广电(贵州)数据中心一期传输网络工程路由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广电(贵州)数据中心一期传输网络工程路由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广电智慧(贵州)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广电(贵州)数据中心一期传输网络工程路由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广电(贵州)数据中心一期传输网络工程路由器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G(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广电(贵州)数据中心一期传输网络工程项目路由器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下发采购订单之日起 9月10日前到货。

2.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含税总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41万元。

3. 投标人资质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且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唯一授权书原件);(提供证明材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提供经合法有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足年限的,提供成立之后年份年度财务报告即可,2024年至今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投标货物来源渠道必须合法,若投标系统中包含第三方专利,须在投标书中提供相应授权。(提供承诺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7.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销售、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8工信部入网证必须为核心路由器;(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止,每天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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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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