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财经学院海曙校区自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4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财经学院海曙校区自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0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标项

标项名称

服务期限

主要采购需求

入围家数

预算

海曙校区自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期合同服务期满,依据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和服务情况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期合同,最多续签二次。

海曙校区自营食堂所需全部品类食材供应(应急食材采购供应)

4家

25万/月(250万元/年),风险自负,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预包装食品销售及散装食品销售)。

(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至2025年7月21日(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为人民币5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