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东华大街(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2025-07-15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东华大街(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L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东华大街(一标段)监理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25】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东华大街(一标段)监理
2.2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4项目概况:该工程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东华大街(一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网工程、暗渠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招标范围:针对上述项目概况进行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2.7招标控制价:48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监理员提供中专或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相关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在信用修复前,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自2025年07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2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