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煤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5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
立项情况:上级主管公司已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煤场管理服务项目
2.1.2项目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
2.1.3项目地点:锡林浩特市
2.1.4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服务期4年,采取一次招标4次延用、实行一次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合同分4次签订,一次合同期为12个月。投标人若在一次合同期内发生一次严重安全事故或两次推煤不及时导致机组限出力或合同期内考核总金额达到5万元时,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结束后不再续签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
2.1.5现场情况:
2.1.5.1锡林浩特热电公司现场情况:
机组容量:2X300MW及2X350MW。
设备情况:四台汽车采样机、6台汽车衡(2重2空2双向)、两台斗轮机。
煤场情况:1个汽车卸煤沟(长199m、宽50.1m,26个卸车仓位,日均接卸量约1万吨。);1个封闭式储煤仓(长304.8m、宽161.5m,最大库容20万吨),仓内被1、2号斗轮机轨道分为3个储煤场(1号煤场:长304.8m、宽44m;2号煤场:长304.8m、宽56m;3号煤场:长304.8m、宽34m;);封闭式储煤仓东侧设有3个车辆出入口,储煤场设计存煤能力20万吨。
电厂燃煤耗用情况:夏季日耗约1-1.5万吨,冬季日耗约1.8-2.2万吨,年耗煤量约在550万吨左右。
燃煤进厂主要方式为自卸六轴厢式半拖挂式车型。上煤采用汽车卸煤沟和斗轮机两种方式。在斗轮机
停运、退备的情况下且无汽车来煤期间,可能需要将煤棚内的燃煤从煤棚储煤场短盘倒运至汽车卸煤沟处,
配备短倒车辆数量必须满足机组上煤要求(如开展此工作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要求)。供煤系统允
许最大煤块粒度不大于300毫米,燃煤内可能有原煤大块、冻块及冬季煤场顶层表皮煤的冻块,需要投标
人从卸煤沟煤篦子或煤垛上用机械及时清理出来并进行破碎,必要时采用破碎设备进行破碎(如开展此工
作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要求),以满足现场系统上煤要求。
2.2工作范围
负责招标人封闭煤场及周边区域的整理协调配合工作,在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下,使用推土机、装载机和其他车辆辅助煤车行驶、保证煤场进出煤车道路畅通,负责汽车来煤接卸(无论何种车型)、来煤接卸至煤场后的分区堆放、贮存、掺配煤、上煤、煤场打堆降垛、煤垛整形、消除断崖陡坡、湿煤冻煤处理、短盘倒运、煤场压实平整、煤场防汛、煤场防火、煤场洒水降尘、煤场杂物垃圾的清理、煤温监测、自燃煤处理、地磅上下及地磅周围区域、新旧采样机周围区域、汽车采样机下洒落煤转运、汽车卸煤沟周围区域、卸煤沟煤篦子粘堵煤清理、储煤棚周围区域、燃料办公楼周围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厂内和厂外运煤道路清扫洒水降尘及周边垃圾清理、配合煤场盘煤、监督运煤车辆清理车厢底部等煤场服务工作,确保燃料输煤系统上煤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煤场接卸安全文明生产。做好煤场日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燃煤汽运量情况
厂外来煤运输方式采用汽车运送,预计合同签订执行至执行期结束全部为汽车进煤,进煤量约2200万
吨。
服务期内预估进煤量
年度 |
进煤方式 |
进煤量(万吨) |
备注 |
2025年 |
汽车煤 |
229 |
8月-12月 |
2026年 |
汽车煤 |
550 |
|
2027年 |
汽车煤 |
550 |
|
2028年 |
汽车煤 |
550 |
|
2029年 |
汽车煤 |
321 |
1月-7月 |
合计 |
汽车煤 |
2200 |
2.4服务期内预估进煤量表中的进煤量,为招标人计划的估算值,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招标人不对准确性负责,请投标人根据预估量及招标范围内容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备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煤场管理工作业绩,合同执行期每满12个月算1个有效业绩;单份合同签订服务期限超过12个月的,按签订服务期计算业绩,如:服务期24个月算2份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必要时根据澄清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的完整发票扫描件,保证清晰、无遮挡;未提供发票扫描件或提供扫描件不清晰的视为无效业绩。如合同文本中未体现装机总容量,投标方须提供项目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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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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