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夏季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2025年夏季职工慰问品采购公告
2025-07-15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一批夏季职工慰问品(产品详见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 |
1批 |
¥67836.5 |
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
1.货物需求明细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包组为最小响应单位,合格的参选人应对包组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如只对包组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无法保证供货期限内的采购数量,具体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单位实际需要进行采购,货款按照实际配送的数量及比选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参选人报价时需考虑相关风险。
4.本项目设置一名成交供应商和一名备选供应商,发布比选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的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5.备选供应商应知晓,在未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采购人不承诺就该项目与备选供应商发生任何业务往来。
6.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签署的合同提前终止:
(1)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如不能按期交付货物或满足不了采购人服务要求等),采购人解除合同的;
(2)成交供应商单方解除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政府指令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的;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
(5)其他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立,导致合同解除的。
如发生上述合同终止情形之一,且在备选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要求备选供应商提交相关材料核实),采购人有权向备选供应商发出合同要约,备选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本项目约定要求开展业务合作。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参选,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参选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参选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参选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则仅需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三)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比选人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比选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已注册和报名,并通过平台资格审查,完成上传响应文件及提交报价。
(五)参选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人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比选邀请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方式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至2025年7月1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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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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