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采购项目公告

2025-07-15

项目编号:CCTC102516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1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采购,招标人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项目包含7台12吨电机车(含3台充电机)和3台8吨(双驾驶室)电机车。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用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在具有甲烷和煤尘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煤矿井下,牵引矿车组、运输矿物、器材和人员。具体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整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00至2025年07月23日18:00。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00至2025年07月24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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