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2025年杭州市消保委比较试验(二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W

项目名称:2025年杭州市消保委比较试验(二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羽绒冲锋衣比较试验

数量:一项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羽绒冲锋衣比较试验方案”等要求完成商品销售数据分析、样品抽样和样品检测等工作,并协作做好数据分析和结果发布等工作。总批次≥15批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右下方“浏览采购文件”下载投标商报名登记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8月05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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