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项目部(钢材)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2025-07-16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项目部,谈判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资金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规划总面积846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调蓄区(南区337亩、北区218亩),内设节制闸5座;整治永和河1303.4m、石下左支涌589m、官湖支涌245m;官湖东渠新建DN1200圆管270m、箱涵597m;下湖泵站及配套改造升级;新建城镇型碧道1.3km;新建水生态修复与净化系统;新建水景观等。

2.2 谈判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采购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采购文件售价(元)

响应保证金

(万元)

1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河调蓄区建设工程项目部

钢材

GC01

1057.85

800

2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如厂家投标则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2024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3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 《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5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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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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